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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第1/2页)
??张玮皱了皱眉头。 ??他和秦牧打过多次交道。 ??十分清楚对方在法律上的造诣。 ??这种人…… ??不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学法越牛逼的人,越不会犯法,更别说犯罪了。 ??或者说,这种人就算犯法,也不能被认定为犯法。 ??而毫无疑问,秦牧就是这种人! ??想到这里。 ??他一下子慌了,咽了咽口水:“你确定……他们敲诈勒索了?” ??白水蓉却点头道:“当然了,这不是你说的吗?” ??张玮:“……” ??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刚想要继续了解情况,却发现审判长和其他审判员都陆续走入了法庭。 ??书记员开始清点到庭的人数。 ??确定原告被告双方,物业等证人都已到齐之后。 ??庄严的法槌声敲响。 ??“咚——” ??审判长沉声开口:“今日,晋城第二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秦牧等人状告章河儿子划车纠纷一案。” ??“因为当事人年纪不满8周岁,因此其法定监护人章河担任被告,参与本次民事诉讼。” ??随后。 ??便是宣读法庭纪律环节。 ??纪律宣读完毕。 ??审判长再次开口,主持庭审:“接下来,请原告方陈述起诉状。” ??话音刚落。 ??原告席上。 ??秦牧立即站了出来,将案件缘由和诉讼请求陈述了一遍。 ??“本人,以及另外八名车主,于本月是17日,将车停在地下车库中,却遭遇了熊孩子划车,车身受损严重。” ??“我方排查了行车记录仪鉴定,以及物业安装的地下车库监控,我们可以锁定划车者,正是年仅6岁的章林林。” ??“最终在物业的协调下,要求对方赔偿,却遭遇拒绝。” ??“因此发起本次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车损、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109万。” ??秦牧的陈述。 ??条理清楚,简明扼要,没有多余的一句话。 ??但传到了被告席…… ??张玮的脸色,却变得异常难看。 ??第一百六十七章 光速败诉 ??他甚至有点傻眼。 ??秦牧讲述的版本…… ??和他三婶所说的,完全不一样。 ??陈述环节里,秦牧表示车损皆为熊孩子造成的,有九辆车的行车记录仪外加物业的地下车库监控佐证。 ??要知道。 ??这些车主的每辆车,都停在固定的车位。 ??行车记录仪若拍到了同一个人…… ??几乎是铁一般的证据。 ??不存在伪造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