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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2页)
响,阮承光背上印有奥特曼图案的蓝色书包,甩开小短腿,飞快地冲出了校门。 “清歌,我来啦!” 阮清歌坐在校外的石凳上,听见儿子朝气十足的声音,唇边泛起了浅笑。一旁棕色的拉布拉多犬看到小主人,对着他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怎么流了这么多汗?”阮清歌摸着他的脸,问道。 阮承光努了努嘴,“刚刚被杜老师抓去当母鸡了。为了保护我的小伙伴们,可把我累坏了。”他牵起阮清歌的左手,在回家的路上,开始十万个为什么,“清歌,为什么蚂蚁们要搬家?” 阮清歌回道:“可能要下雨了吧。” “为什么下雨就要搬家?” 阮清歌又回:“因为害怕被淹死。” 阮承光额头上仿佛顶着一个巨大的问号,“难道蚂蚁不会游泳吗?” “因为……它没有手呀。”阮清歌抿着唇,忍住了笑意。 “哦——”阮承光恍然大悟,拽下老师刚发的红领巾,脑门上又是一个问号,“为什么红领巾是红色的?” 阮清歌愣了下,迟疑地说:“因为被烈士的鲜血染红了。” “烈士是什么?” 阮清歌想了想,用尽可能浅显的语言解释给儿子听:“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坏蛋想要占领我们的家园,勇敢的烈士牺牲自己的生命把坏蛋赶了出去。” 阮承光再次哦了一声,“清歌你真棒!”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背诵着刚刚学会的一首儿歌:“小兔小兔轻轻跳,小狗小狗慢慢跑。要是踩疼了小草,我就不跟你们好。” “承光也很棒哦!”阮清歌唇边再次泛起笑来。 得到妈妈的表扬,阮承光得瑟地挥舞着手中的红领巾。一个不小心,红领巾被甩了出去,飘到马路上。他松开阮清歌的手,跑过去捡。 嘎吱—— 急促的刹车声响起。一辆黑色的宝马车一个急刹,车轮胎在地面擦出了一米长的印痕。 阮清歌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门眼,把视线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惊慌地叫道:“承光!”在拉布拉多犬的带路下,她焦急地赶了过去。 “妈妈,我没事。”阮承光忍着疼痛,爬了起来,心有余悸地环住了她的腰身。 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破口大骂:“走路没长眼睛吗?赶着投胎吗?” 阮清歌连忙把儿子藏在身后,不停地道歉。 “眼睛瞎了吗?真是晦气!”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叫骂,被坐在后车座的男人制止了。 宁南星打开车门,向那对母子走去。 那个母亲出乎意料的年轻,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裙,清丽素净的脸上浮现出隐隐的不安。而那个小孩在见到他的那刻,窜了出来,像是老鹰抓小鸡里的母鸡,张开双臂,挡在母亲面前,警惕地望着他。 “小朋友,你的手——”宁南星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按在他出血的手腕上,柔声道,“叔叔去药店买药,你等着。” 阮清歌蹙起了眉头,急促地问道:“承光,你的手受伤了吗?” 宁南星讶异地看着她,这才发现她的眼睛黯淡无神,空茫而无焦聚。 原来是盲人啊…… 阮清歌侧过脸,眼睛越过他的肩头,茫然地望向前方不知名的某一点,带着某种让人心酸的执拗,说:“我是视觉障碍者。这位先生,麻烦你告诉我承光伤的重不重。” “一点擦伤。请稍等。”宁南星快步朝附近的药店走去。没多久,又回来了。他先用酒精清洗阮承光的伤口,细细消毒后,往创面涂了些红药水。 阮承光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是不疼,只是一旦喊疼,妈妈因为看不见,会更加的担心。“叔叔,谢谢你。”阮承光颇有礼貌地道谢。 宁南星捡起路面上的红领巾,放到阮承光手中,微微笑道:“脏了。回去洗下。” 不想,阮承光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能洗。红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洗了就变成白领巾了。” 宁南星被他的童真逗乐了,摸着他的头,轻声软语地问:“小朋友,你知道烈士是什么吗?” “我知道。清歌告诉我,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怪兽想要占领地球。烈士就是奥特曼,牺牲自己的性命把怪兽赶了出去。”说话间,阮承光那对乌黑的眸子映着外头的日光,清澈而明亮。 阮清歌大囧,她什么时候这么说的? “哈哈——”宁南星虚握着拳抵在唇边笑了出声,正要继续闲聊时,从车里传出了低沉醇厚的嗓音。 “宁南星,别再浪费我的时间。上车!”那人的语气极为的凉淡,听的出,他的耐心已经用光了。 阮清歌这才意识到,除了司机外,车里还有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