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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3章 (第1/2页)
??都没审理。 ??放在国内,绝对不是这个流程。 ??“这边的审判……是这样的。” ??陈天阔又叹了口气,将这边法官的权限简单解释了一遍。 ??国内的审判长,没有太大的权利。 ??他们虽然掌握了审判权,但必须要依法办事。 ??不能违背法规。 ??就算要做出法定刑期之下的判决,也需要上报最高院批准才能判处。 ??但…… ??在国外。 ??却是截然不同。 ??这里的法官,手持审判利器,真正掌握了审判权。 ??没有成文法的约束。 ??他们可以凭借自己对法律的一套理解,进行自由发挥审判。 ??许多时候…… ??被告明明违约或者犯罪了,法官都可以网开一面,对其开释! ??当然。 ??一些小法官不敢这么做,但那些年老的、经验丰富的法官往往更具备话语权。 ??敢于做出一些打破陈规的判决。 ??就拿见义勇为的事情来说…… ??在国外的法院判决下。 ??见义勇为就算是将无辜者杀死了,也不需要承担过多的刑事责任。 ??法官依照个人情绪做出的判决…… ??减少了和稀泥的可能性。 ??至少在社会风气上,有着极大的倡导作用。 ??曾经。 ??有过著名的杀熊案。 ??某男女朋友出去露营,结果男子为了给女友一个惊喜…… ??披上了黑熊套装,冒充黑熊,来吓女友。 ??把女友吓得花容失色。 ??然后…… ??被旁边的一个猎人看到了。 ??猎人开枪,将“黑熊”击毙,“拯救”了女子。 ??这个案子放在国内,大概率涉嫌过失杀人罪。 ??可在国外…… ??却直接判处了无罪释放! ??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法官的判决词里写道:当同胞受难,任何时候任何人都该出手,这是正义之举,无论何时都是正确的,不应该考虑其他可能的后果。 ??所以。 ??在国外的判例法体系中,法官们是可以拥有情绪倾向的。 ??判决的结果…… ??更多取决于法官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 ??陈天阔刚向张清源简单说明了法系的不同,就听到秦牧开口反驳道:“神圣性?” ??“恕我直言,对方提交的这两份捐款协议里,全是假借捐款实施的肮脏丑陋的勾当!” ??“捐款,本就是出自于个人意愿,向其他受难者或者贫困者施以援手。” ??“试想一下,就连当事人都不肯承认的捐款,它能有多神圣?它的意义又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