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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第2/2页)
??但对他来说,就是在脑海中检索一遍而已。 ??这个法条…… ??也是在一年前出台的,针对的就是多地遛狗不牵绳的行为。 ??“你说什么?” ??程楚潇听后,却是愣在了当场。 ??脸上写满了不敢相信。 ??她就是随口一问。 ??印象中,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治安管理条例都没有规定遛狗要牵绳。 ??可秦牧…… ??却是信口拈来,直接说出了有理有据的说出了法条原文。 ??甚至连第多少条都说的一清二楚。 ??她不信邪的拿出手机,在网络上搜索秦牧所说的法条。 ??结果…… ??惊人的发现,果然如秦牧所说。 ??属于第三十条。 ??上面的原文都和秦牧刚才所说的一模一样! ??“我刚看了你家的狗,没有戴狗牌,也没有牵绳,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在她愣神的时候。 ??秦牧的声音接着响起:“按照规定,应当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你没牵狗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不牵狗绳和宠物狗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过错方自然在你。” ??秦牧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将过错方详细阐释了一遍。 ??因为程楚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导致了存在因果关系的损失,过错方自然是程楚潇。 ??不应当是其他人。 ??“胡说八道!” ??程楚潇听的满脸通红,半天才蹦出四个字。 ??她气得浑身发颤,伸出手指指着张清源。 ??不满的说道:“就算按照你说,我没牵绳有过错,那他打死了我的狗,就没有错了吗?” ??“按照你的逻辑,岂不是我要是违法了,别人在路上就可以随意打死我了?” ??她最气愤的点在于…… ??自己的狗死了。 ??至今为止。 ??养老院里,都没有一个人跑出来同情她的狗。 ??都在想办法为那个杀狗凶手开脱。 ??这个法律顾问…… ??更是直接表示一分钱不赔! ??“你这个逻辑不对。” ??秦牧看着即将破防的程楚潇,淡淡说道:“狗没有人权,是财物,而你……” ??瞥了眼程楚潇。 ??他略微停顿。 ??十分严肃的说道:“仅从法律层面来看,你是个人。” ??而程楚潇听闻此话,更是被气得七窍生烟。 ??这话的言外之意…… ??已经很清楚了。 ??等于是变相的骂她不是人。 ??“对于财物的损失,自然要判定过错方,而对于人员的伤亡,则应当评判刑事伤害的造成者,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