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691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691章 (第2/2页)

    ??直接将抢劫罪、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归在盗窃罪之中,有机会获得最大幅度的减刑。

    ??若是成功的话……

    ??只需要对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

    ??这两个罪一个是在三年以下,一个是在五年以下。

    ??数罪并罚之下。

    ??每人的刑期都能降低至两三年左右。

    ??加上老人的这层身份……

    ??大概率适用于缓刑。

    ??“咚——”

    ??屏幕里。

    ??审判长敲响法槌。

    ??在公诉人展示完所有证据之后,他重新看向了赵德柱等人。

    ??询问道:“对于刚才公诉人提出的证据,你们有什么要质疑的?”

    ??目前来看。

    ??这些证据经过了专业部门的鉴定,并非是弄虚作假的。

    ??法院可以采信。

    ??而作为被告一方……

    ??也有对证据提出质疑,依法审理的权利。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认为,公诉人刚提出的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偷窃行为。”

    ??赵德柱三人的旁边。

    ??张玮立即站了出来,先行鞠躬,朗声道:“这些证据,多是视频。”

    ??“视频里可以看到我方当事人的确曾多次偷窃南瓜,将其占为己有。”

    ??“至于抢劫罪……”

    ??他顿了顿。

    ??开始展开了辩护:“公诉人提交的这项证据里,只能说明胡问凝女士对老人们的行为进行了劝阻,但双方沟通之时,我方当事人并未采取暴力行为,也没有胁迫对方。”

    ??“在刑法中,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性质最恶劣,判罚最严重的一种罪名。”

    ??“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我方当事人并未用任何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强行夺取公司财物。”

    ??“我方当事人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甚至有许多达到了八十岁以上,劳动行为能力、威胁程度都不足以威胁到胡问凝女士。”

    ??“她眼睁睁的看着老人将瓜搬走,更多的是顾念老人年老体衰,而非是惧怕他们的胁迫。”

    ??“因此,在构成要件上来说,我方是不构成抢劫罪的。”

    ??针对这一项犯罪证据……

    ??他展开了全方位的分析,将抢劫罪直接给否了。

    ??之所以要构成抢劫罪……

    ??主要判定依据是是否存在暴力行为或者胁迫手段。

    ??而老人们……

    ??明显体力不行,不存在胁迫的可能性。

    ??无法将这项性质恶劣,判罚严重的罪名强行加在他们的身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