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498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98章 (第2/2页)

?”

    ??“……”

    ??众人盯着秦牧。

    ??都没看懂这突如其来的一幕。

    ??“是这样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一旦当事人在法庭上承认了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另一方将无需再举证证明,法院对该事实持认可态度。”

    ??秦牧看着众人,笑着解释道。

    ??所以。

    ??在孟磊承认借钱事实之后,马明便无需再努力了。

    ??而这个案子的争议点……

    ??也在于是否存在借贷关系。

    ??借贷关系既然已经确认了,辩论自然也没有必要再进行了。

    ??因此。

    ??可以提前结束辩论环节。

    ??这和平时的聊天记录,有着明显的不同。

    ??“那……那孟磊不能反悔吗?”

    ??李卫国想了想,又追问道。

    ??“一旦承认了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后面即便反悔,也是无效的,法院只认之前的行为。”

    ??秦牧接着说道:“再者,在法庭上前后言行不一,将失去法院的采信,那他官司就更难打了。”

    ??民事诉讼。

    ??主要是提出主张、证据,以争取合议庭的认可。

    ??如果合议庭不采信孟磊的话……

    ??那胜诉几乎是必定的。

    ??“还有这么一说?这个孟磊也是心大,居然连律师都不请,这下又把自己给坑了。”

    ??“才十八块钱,找律师的话不是亏大了?”

    ??“没律师打官司,真的处处是坑啊。”

    ??“十八块钱总算能拿回来了,我怎么感觉像是拿回了十八万一样?”

    ??“……”

    ??听完解释。

    ??张清源等人露出了恍然之色。

    ??有秦牧这个专业的人士在旁介绍,他们已经完全理解了这个案子。

    ??如果让他们自己看的话……

    ??他们还真不一定能看懂。

    ??半个小时后。

    ??庭审直播画面里。

    ??审判长带着合议庭众人,重新回到了法庭。

    ??全体起立。

    ??开始宣布道:“经过第一民事审判庭一个小时的审理,现在对马明诉孟磊欠十八元不还一案进行宣判: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孟磊主动承认了借贷关系,案情明朗。”

    ??“本院认为,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系孟磊曾向马明借取现金十八元,至今未还。”

    ??“判决如下:勒令孟磊于判决下发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马明支付1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50元。”

    ??庄严的声音,不断回荡。

    ??判决结果……

    ??和秦牧预料的一样。

    ??甚至连高度盖然性原则都没用到。

    ??而没过多久。

    ??庭审直播画面,也随之变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