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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第2/2页)
不敢相信。 ??“当然,你就算打你儿子,也是犯法的!” ??公诉人正色道:“而你在进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动期间,进行了殴打行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节严重!”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 ??刑法中,特别规定了非法拘禁期间的殴打行为之恶劣。 ??司法解释里,也并未对殴打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特别说明。 ??即只要存在殴打行为…… ??不论后果是否严重,便应当按照情节严重从重判处。 ??陈导光听完,整个人愣在当场。 ??目光闪烁。 ??神情恍惚。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这份资料里,我们从镇派出所的出警情况里,了解到,在去年11月份,你聚众对陈家村的刘某进行了威胁恐吓,皆因为他儿子和你儿子为了争夺村花发生了口角……”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继续指着桌前的证据说道:“当时镇派出所以双方私下协调为由,结了案。” ??这件事…… ??是他们连夜搜查出来的。 ??当时事情据说闹得挺大。 ??直到派出所的人前去,才调解了村民间的矛盾。 ??而始作俑者…… ??就是陈导光。 ??他仗着乡下亲族势力,横行乡里,对外村人各种欺负。 ??“可……这个案子……我们当时就是友好沟通交流了一下……” ??陈导光回过神,连忙抬起头辩解。 ??这件事情发生在半年前。 ??他记得很清楚。 ??当时就是为了给儿子出口气,他就带了十几个人去刘家沟通。 ??果不其然。 ??刘家的人被这么一吓,当即就怂了。 ??他儿子也顺利泡到了村花。 ??“你们聚众在村里横行,两年内超过了三次,聚众滋事的行为已经超过了三次。” ??公诉席上。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按照刑法相关条例,多次聚众滋事,已经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 ??有许多应当从重判处的行为。 ??其中一条就是累犯。 ??对于多次施行犯罪行为的人…… ??将依法从重判处。 ??“又……从重?” ??陈导光听到这里,两腿都有些发颤了。 ??他为自己辩护了这么久…… ??搞得好像一直在争取从重判处一样。 ??非法拘禁的目的恶劣,从重。 ??打了一耳光,从重。 ??多次聚众,从重…… ??“你倒是说两句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