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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章 (第2/2页)
启一家的口供。” ??“这里是陈启的小儿子伤情鉴定证明,当时他想要出去玩,被陈导光打了一耳光。” ??“这里是陈导光等人非法入侵宋云的农家乐,砸门的案情卷宗。” ??“这里是陈导光多次组织村民,聚众闹事的证据资料……” ??一份又一份的资料。 ??上呈到了合议庭面前。 ??这些资料证据,都经过了专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 ??可以确定资料证据的真实性。 ??外加…… ??可以确定陈导光在非法拘禁期间,对被拘禁人进行掌掴、殴打。 ??以及陈导光曾多次非法聚众闹事,镇派出所都有出警记录。 ??这些证据…… ??每一个都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 ??其中有不少,还是他们两个连夜找出来的。 ??根据这些证据,陈导光的量刑建议,也得到了相应的调整,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 ??依法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看完了这些证据,重新看向了被告席。 ??重点看的…… ??自然是那名法律援助律师。 ??这个质证环节,一般是法律援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 ??若是证据属于非法采集、勘验所得…… ??法院也应当不予采信。 ??比如说刑讯逼供所得、非正当口供录取、被告人口误所承认的证据、勘验过程无物证来源的证据等等。 ??日常生活中。 ??法院不予采信的证据,还有片段式、有诱导性的录音资料。 ??所有通过非法手段采集到的信息,法院都不会予以采信。 ??最直接的例子…… ??就是私家侦探通过跟踪、窥探他人隐私,而采集到的证据,法院是不会予以承认的。 ??而质证环节…… ??就是被告方一个机会,针对证据的错误之处反驳。 ??然而…… ??这名法律援助律师此刻神情十分僵硬,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低着头。 ??似乎没听到周全民的话。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再次问道。 ??可这名被告方辩护律师…… ??却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 ??“我们当然有异议!” ??正在此时。 ??被告席的陈导光又站了出来,为自己辩驳道:“这些证据,都是臆测污蔑,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说我聚众,我们乡下人就喜欢一群人待在一起玩,这有问题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待在一起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