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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第2/2页)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并且规定:重复、多次聚众进行上述行为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或许是检察院发现了陈导光以往的“事迹”。 ??才会对陈导光予以特别“照顾”,将量刑建议直接提升到了十年! ??毕竟…… ??昨天陈导光怼天怼地怼空气,连公诉人都没放过。 ??这也是他见过第一个敢于怒怼公诉人的被告。 ??至于陈导光的“无罪辩护”方向的答辩,他严重怀疑是陈导光自己自由发挥。 ??和这个辩护律师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种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换谁都不可能把官司打成无罪! ??“原来是这样,敢情是他得罪了公诉人?” ??“昨天他还作为受害者,坐在公诉人旁边来着,估计做梦也没想到有这一天。” ??“我现在总算知道了,得罪法官其实不怎么可怕,得罪公诉人才是最可怕的,量刑建议直接加了一档!” ??“会不会是公诉人连夜筛查,又发现了陈导光新的犯罪记录……” ??“……” ??张清源等人咽了咽口水。 ??更加激动起来。 ??法官和合议庭成员,代表着法院,拥有审判权。 ??公诉人代表着检察院,拥有控诉权。 ??大部分刑事案件的被告…… ??都是被他们控诉的。 ??量刑建议,也是他们先提出的。 ??而陈导光昨日的行为,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小秦啊,还好有你,不然我都看不懂这些量刑的要求……” ??一旁坐在小板凳上的万中元也听的津津有味,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从秦牧的解说里,他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最直接的一点…… ??就是不要得罪秦牧这种懂法的人。 ??一个堵门的事件…… ??经过种种机缘巧合,直接上升到了十年有期徒刑! ??他以后坚决不敢去堵别人的门了。 ??这种事情…… ??在他心目中,已经上升到了和杀人放火相同的层次。 ??…… ??同一时间。 ??晋城法院。 ??陈导光的陈述完毕。 ??表示坚决不肯接受十年的量刑。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继续看向了其余被告人。 ??沉声问道:“你们对于公诉人的控告,有什么要答辩的?” ??这个环节…… ??是彰显被告人人权,给予被告人诉说自己观点的机会。 ??防止出现冤假错案的时候,被告人无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