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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第2/2页)
氏牡丹鹦鹉,有了饲养的想法,于是又购买了一只配种。” ??“期间五年,并未有过任何出售行为,反而保护了该物种,繁衍出了更多的数量。” ??“此次出售三只鹦鹉的行为,也属于他人再三要求,并非处于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第二,我方当事人宋云出售的费氏牡丹鹦鹉属于人工繁育,并非来自于野外,该物种如今已经大批量繁殖。” ??“其濒危程度……”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第三,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无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庭上。 ??王大锤慷慨陈词,一连说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每一条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的方向努力。 ??为了佐证这些理由…… ??王大锤还甩出了许多现行的司法解释,动物保护法对于濒危物种的定义等资料。 ??无比专业。 ??七点辩护,足足讲述了二十分钟。 ??法庭上,一直回荡着王大锤的声音。 ??“大锤……没想到藏得这么深……” ??颜问夏看着这一幕,瞪大了双眼。 ??满脸的不敢置信。 ??此时的王大锤,意气风发。 ??当庭引经据典,指点江山。 ??和平时比起来,简直是判若两人。 ??这一刻的王大锤…… ??仿佛被司法之神附体。 ??列举出的这些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辩护的方向发力。 ??一针见血,十分精辟。 ??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案”。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