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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第1/2页)
??“麻雀?闰土岂不是要牢底坐穿?我记得他没事就用谷子去抓麻雀,用钢叉去叉猹……” ??“岂止是闰土,乡下老郎中抓蟾蜍做药,也涉嫌了非法狩猎罪,抓的越多判的越多!” ??“别人拐卖个妇女,都没有判的这么严重,这些规定是不是有问题?” ??“……” ??看着这些内容。 ??马明只感觉大开眼界。 ??网友们科普的东西,他几乎没怎么听说过。 ??不只是鹦鹉,麻雀、青蛙、蟾蜍等,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 ??猎捕数量一旦累计超过了二十只,将直接构成犯罪! ??而这一类的普法…… ??在民间非常少。 ??几乎没有宣传。 ??这也导致,包括他在内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些事违法,甚至是犯罪。 ??乡下捕猎青蛙蟾蜍的现象,比比皆是。 ??这样说的话…… ??岂不是一举报一个准? ??这仅仅是三有保护动物,鹦鹉这类濒危野生动物的量刑…… ??更加离谱。 ??一个帖子里讲解的案例,出售三只,居然被依法起诉了十二年! ??“还好我不喜欢养小动物……” ??看完了这些帖子。 ??马明心有余悸,默默想道。 ??…… ??晋城。 ??养老院。 ??“这些网友们……还真提出了许多辩护思路。” ??在上班之余。 ??秦牧也在为这个案子的开庭做准备。 ??为此。 ??他特地用小号在论坛里发了个帖子,请教辩护思路。 ??大部分网友表示吃瓜和震惊。 ??也有不少网友,是真正从事法学方面研究的。 ??提出了另外几个辩护方向。 ??比如说,从执法、司法、普法的角度辩护。 ??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条例,主要是因为林业等相关部门近几十年统计调查得知滥捕滥猎现象严重,而专门添加的刑法。 ??这类刑法…… ??在量刑上,有诸多不妥当之处。 ??虽然一直在改善,但不合理的地方依旧很多。 ??还有另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普法力度太小。 ??以至于几十年来…… ??民间观念跟不上。 ??大部分人,对这些法条都处于模糊状态。 ??并不了解。 ??一不小心,就容易违法犯罪。 ??执法的同时,并未肩负起普法的重任。 ??很多人触犯刑法,并非是故意为之,只是在不小心之间触犯的。 ??这种案例比比皆是。 ??和刑法的立法本质,背道而驰,不值得倡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