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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第1/2页)
??“在法定意义上,因果关系分为民法和刑法!” ??“在民法上,因果关系指一定的人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件案子里,我们追逐抢劫犯,没有违反任何民事义务。” ??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 ??其实详细规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作为量刑和定罪的指导。 ??就比如说民法上,要求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原因…… ??必须要是消极的、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 ??而民事义务,包括法条上规定的、合同上规定的、道德层面约定俗成的等等。 ??这些条文颇为枯燥。 ??若是该行为是积极向上的,道德所鼓励的,便不可以简单将其定义为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 ??从民法上来说,这段因果关系,在民事上,是不支持的。 ??“按照民法,我们追逐的行为,理论上不会造成任何消极、违背道德的后果,因果关系自然不构成!”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继续说道:“在刑法上,因果关系指的是人的社会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 ??“我想请问下原告方,我和梁成斌只是在街上跑步,这个行为可曾危害到了其他人?” ??这一句反问。 ??再次把原翠莲说的哑口无言。 ??她完全没想到,对方的口才这么好。 ??才说到第三点,就把她起诉的内容驳斥了大半。 ??关键…… ??说的还都是她听不懂的。 ??“第四点,你说我们无忏悔之心,这点更是无稽之谈!” ??秦牧没有停顿。 ??趁着势头,继续驳斥:“在事发之后,肇事司机华立,并未逃逸,当即拨打了110和120报警电话。” ??“在事后,我们曾和警方积极沟通,配合定责。” ??“毕竟事故发生了,谁都不想看到。” ??“你口中的忏悔之心,只是你认为的忏悔,想要我们向你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 ??“但是……” ??秦牧冷笑了一声:“我们本就没错,谈何忏悔?” ??“我没有错,梁成斌也没有错,犯罪行为发生在眼前,我们做不到袖手旁观!” ??“白雪兰没有错,她戴着金链子走在大街上,就算是招摇过市,也不能成为他人犯罪的理由!” ??“华立更没有错,事故发生后,做了所有该做事!” ??“在这个事件里,唯一有错的……只有你儿子!” ??“真要忏悔的话,也是他在九泉之下,向我们忏悔!” ??一字一句。 ??铿锵有力,飘荡在法庭上空。 ??在法庭上。